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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6日 发布部门:实验管理中心 来源: 实验管理中心 字体大小: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控实验室安全风险,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实际情况工作,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安全红线底线

        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实验室工作领导,明确分工,落实具体岗位和相关人员。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闭环抓好问题整改,强化防范应急措施,坚决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突出安全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安全制度

        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结合我校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突出抓好实验室实验活动的安全风险评估,高风险实验项目必须事先制定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和相关培训。要突出抓好易燃易爆品、废弃物等的全流程安全管控,按照规定存放、处置和落实动态台账管理。做好实时账物相符。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对实验室和相关实验活动的巡查、巡视和监管,及时发现风险隐患、违规行为、处置突发情况。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夯实安全管理根基

        落实“全员、分类、分级”的要求,加强相关人员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结合实验室实际安全管理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配齐实验室个人防护、应急处置器材和设施设备,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强安全重视,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学院自查阶段:3月6日至3月7日

        学校检查阶段:3月8日至3月9日

        五、递交安全检查材料

        请各学院于3月9日下班前撰写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并填写《实验室检查表》发送至袁冠彬老师(联系电话:66***68,邮箱:22*****9@qq.com),纸质版盖章后送至行政楼215办公室。

        附件:

        1.实验室检查表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教科信厅函〔2023〕5号)

        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实验管理中心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