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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9日 来源: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字体大小: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放假前须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特别注意门、窗、水、电和气开关关闭的安全检查记录。要加强对重要场所、重要设备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好防潮、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汛和防灾害等事故的工作。各单位要加强放假期间实验室房门钥匙的管理,以保证有突发险情时能联系到人、打得开门。

           2、放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必须在放假前贴好封条。

           3、确因教学、比赛或科研需要必须在放假期间使用的实验室,必须由二级学院院长和书记签字同意,由相关责任教师监督和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活动,并请填写“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表”(见附件)于9月11日17:00前上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13-215办公室)备案。

           4、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制毒药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放假前需做好化学危险废物、废液集中安全存放工作。

           5、放假期间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使用未经批准的大功率用电设备。

           6、放假期间,保卫处将不定期对假期使用的实验室进行检查。

           7、各单位放假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保卫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