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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7日 来源: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字体大小: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73号,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省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2017年度报告编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写要求

    实行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是教育部提出的统一要求,是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管理工作的需要。各校务必要予以足够重视,按照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提纲(附件2)要求,认真编写报告,如实填报有关数据。

    二、报送要求

    请各校于2018年1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年度报告扫描件(PDF格式)及其word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到省教育厅装备中心邮箱(jyzbgw@126.com),不需要邮寄纸质件。邮件标题统一用学校名称加“2017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报送文档统一命名为“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学校名全称)”。

    联系人:钟耀明,联系电话:020-87606435。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2.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提纲)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